发布时间:2023-05-22 | 浏览:2648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分别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现将《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公众参与说明文件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公众参与说明文件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kKnKWvCAWRWTSHzUlDrA,提取码:gbjz。
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及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或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高远
邮箱:gylong94@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工卡镇巨龙小区
评价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书凯
邮箱:fanshukai@bgrimm.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